2018年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折算成分数纳入中考总分,满分值为20分。为确保该项工作公正公平地实施,市教育局将出台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统一规范初中学校的评价工作。一是明确各初中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评价要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情况,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二是明确实行等第赋分办法及比例控制。评价结果采取等第赋分制,等第分为A、B、C、E四等,A等赋分分值为20分,B等赋分分值为17分,C等赋分分值为15分,E等赋分分值为12分。评价等第比例按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各学校比例相同。A等比例不超过本学年度学籍人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一般不评E等。三是各初中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时,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项目评定小组,负责本校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四是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要提前公布;评价办法采取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等;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和公示的实证性材料要保存备查。评价工作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操作。
2015年嘉兴市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总分如何能确保公平公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