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拟享受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名单,报上级财政、教育部门复核。
2、确定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后,学校将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告知助学金发放时间,并通知享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到校领取。学校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制度,将有学生本人、家长和班主任签字的助学金发放凭证分年度登记造册,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助学金按学期评定,按学期发放,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低顶或扣减助学金。
2015年江西省商务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理学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