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计划所有定向博士研究生均须交培养费(1万/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
4.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8年(含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基地的老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12年)
5.其它报考录取事宜及招生目录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1: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
江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2015年6月12日
2015年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生少骨计划二次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