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被拟录取考生须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录取名单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