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户籍所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填报志愿时应在相应的录取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
(三)对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市确定的高职校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专业要求和填报志愿情况,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其中,报考刑事执行专业、刑事执行专业(监狱管理方向)的考生,必须经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且达到各项合格条件。
(四)各专业录取女生比例:刑事执行专业、刑事执行专业(监狱管理方向)不超过10%,社区矫正专业、法律事务专业(调解实务方向、基层法律服务方向)和司法信息技术专业不超过30%,法律事务专业(法律文秘方向)不限。
2015年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