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3月30―31日由我院自主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形式的综合考核,其中文化基础测试的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面试(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静物素描)。
2.考核内容:
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
(1<,/SPAN>)文化基础测试共三门:语文为必选科目,100分。选测科目从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和地理八门中任选两门,每门70分,文化基础测试总分为240分。文化基础测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考纲。
(2)面试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静物素描主要考察学生美术的基本素养和素描手段与技巧的综合应用能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静物素描考试后不再参加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240分。
3.日程安排
2015年3月30日8:30―13:00,考生到学院图书馆大厅报到、现场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2015年3月30日14:00―15:30,语文科目测试;16:00―17:30,自选科目测试。
2015年3月31日8:30开始,面试;静物素描(美术类考生)。
2015年3月31日9:00开始,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加试。
2015年4月20日前,公布文化成绩、面试成绩和艺、体加试成绩。
2015年4月30日前,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5年5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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