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①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②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并专业对口的考生;
③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④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⑤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注:符合第①、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符合第③、④条的考生,在2015年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符合第⑤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015年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职学生注册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