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符合第①、②条要求的考生可将推荐表原件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符合第③、④条的考生,在2015年5月30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登记;符合第⑤条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材料,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015年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职学生注册招生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