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文化考试:3月30日14:00―15:30,语文科目测试;16:00―17:30自选科目测试,测试地点均为学院教学楼。
面试:3月31日8:20,集中地点我院教学楼A214、B218。(如考生面试和艺/体加试时间有冲突,请以艺/体加试时间为主,面试时间可提前或推迟,在面试结束3月31日13:40前任何时段均可参加面试。)
静物素描:3月31日8:30―11:00,提前30分钟集中,集中地点我院图书馆大厅,考场在图书馆六楼。参加静物素描的考生无需再参加面试。
艺术考试:声乐:3月31日9:00―10:20,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3月31日10:30―12:00,提前30分钟集中,集中地点均为学院教学楼B楼大厅,考场在教学楼C115。
体育考试:田径:3月31日9:00,提前10分钟集中,集中地点学院田径场西边篮球场,考场在田径场。篮球、乒乓球、羽毛球:3月31日10:30,提前10分钟集中,集中地点在风雨操场,考场在风雨操场。
2、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准考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在考场区,请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文化考试期间通信工具请暂交监考老师保管。
4、耐心等候和做好应试准备,服从工作人员引领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及时离开考场区。
6、面试时,考生现场随机抽取一题,面试老师现场提问一题作答。
7、面试中,认真回答问题,使用普通话;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自己的真实姓名;每一题回答结束后须说“回答完毕”。
8、艺/体特长加试时,考生只能根据报名时选择的加试项目参加加试,未申请加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艺/体加试。
2015年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艺/体加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