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科学、周密制定自主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须包括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优惠分值、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2月底前,高校将招生简章报经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有关工作。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江苏省高考模式的要求,在自主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自主招生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公布自主招生简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