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学院(部)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评议和初审工作,并进行汇总;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申请条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在二级学院(部)初审的基础上,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资助档次及候补名单,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资助正式名单、资助档次及候补排序名单;
4.对资助学生正式名单及候补排序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将资助学生正式名单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教育部门。
2015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资助管理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