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合格考生仍须参加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低录取控制线且选测科目达到BC等级的入选考生,我校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评价方法: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等级A、B、C分别按5、3、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选测科目等级A+、A、B+、B、C分别按5、4.5、4、3.5、2.5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B、C、合格分别按5、3、2、2分计量,该项成绩占总成绩5%;五者相加,即为综合得分。
2015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