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jszs.***.cn)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015年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