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文理科类(含中职)考生在录取前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在录取前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且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免文化测试生的第一种“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满足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
(3)免文化测试生的第二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B或者1A及以上”、校长推荐生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分别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数的1/3,如果填报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3,按照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考试等级高低排序录取。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