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艺术类为美术专业加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顺序依次排序;文理科类(含中职)考生在录取前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在录取前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且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免文化测试生的第一种“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满足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
(3)免文化测试生的第二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B或者1A及以上”、校长推荐生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同一专业录取人数分别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数的1/3,如果填报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3,按照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考试等级高低排序录取。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阶段
(1)第一阶段。按照录取原则录取,预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2)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录取中考生放弃预录资格所产生的剩余计划进行补录。未预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按照录取原则录取。第一阶段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征求志愿填报。
4、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和招生微信平台上公布。
5、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6、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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