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
2、考试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教学楼
3、准考证领取:考生须在2015年3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领取准考证并确认《考生信息表》;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试办法: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1)文理科类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考试。
①文化基础考试
共三门,均为笔试,分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其中文科考生必考科目为语文,选考科目为语文之外的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六科中任选两科;理科考生必考科目为数学,选考科目为数学之外的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六科中任选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总分300分。必考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选考语文或数学的考试时间为135分钟)。文化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考纲。
②综合素质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亦可作才艺或作品展示。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分值200分。
(2)美术类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美术专业加试。
①文化基础考试
共两门,均为笔试。考生可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七科中任选两科,每科分值100分。文化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考纲。
②美术专业加试
加试项目为色彩和素描,各150分,分值共300分。
5、考核内容及日程安排
时间考核内容3月30日8:00-9:15文化基础考试必考科目9:45-11:45(12:00;12:15)文化基础考试选考科目两门(选考语文或数学的12:00结束;美术类考生选考语文和数学的12:15结束)13:30-18:00文理科类面试、美术专业加试、体育特长生加试 五、免试及奖励政策
考生类型考生条件免试方式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备注免文化测试生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免笔试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文化考试申请表》2、获奖证书原件1、材料递交时间:2015年1月31日前2、资格公示时间:2015年2月10日-2月16日 1、奖励政策: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3A及以上奖励5000元;2A奖励2000元。 2、校长推荐具体安排详见《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校长推荐材料统一由中学邮寄。 3、以上类型考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免文化测试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B或者1A及以上免笔试《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免文化考试申请表》1、材料递交时间:2015年1月31日前2、资格公示时间:2015年2月10日-2月16日校长推荐生1、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及以上的应届高中生且获得校长推荐资格免笔试1、“校长推荐制”中学资质申请表2、中学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材料递交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5日2、资格公示时间:2015年1月21日-1月26日3、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学生情况表4、校长推荐学生公示材料1、材料递交时间:2015年3月10日前2、资格公示时间:2015年3月15日-21日 六、加分政策
(一)政策性奖励加分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3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20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二)照顾政策加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近三年获得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奖考生。省级以上(含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40分、30分和20分;地市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30分、20分和10分;县(区)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高级别加分)
4、获得县(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考生加10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
5、近三年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20分,获得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10分,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5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为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近三年获得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等十级加20分,九级加10分,八级加5分(证书的发证单位必须是地市级及以上艺术考级委员会);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报考体育特长生加试,并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测试。加试通过的考生分为四个等级,分别加15分、30分、45分和60分计入总分。
(1)具备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项目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水平;
(2)在地市级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奖。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8、团队获奖成员加分算法如下:团队第一名得满分,从第二名起,按团队成员排名顺序依次按10%递减。
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必须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一并上交我院,并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015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招生月30日考试,地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教学楼(句容市文昌东路19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