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提出各专业领域建议录取名单。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领域的建议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满10个工作日后,上传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3.拟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2015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