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建立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统一印制《中考指南》,统一公布招生政策和各类招生计划,及时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网站上公布有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和招生程序、办法等相关招生信息。同时,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并通过招生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情况,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公室做好《中考指南》的宣传发放工作,由各初中校统一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在本地门户网站上主动链接市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具体信息包括各类学校名称、属性(公办或民办)、办学地址、联系电话、网址、当年招生人数、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3)各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在本校门户网站上开设招生宣传专栏,提供学校招生简章查询、在线咨询等服务。
(4)各初中学校在本校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布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信息,并主动链接或为学生提供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的网址。
2015年江苏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秩序完善高中阶段招生管理系统网络平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