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的四类考生(学测优秀生、复员军人、体育特长生、校长推荐生)文化联合测试折合分按满分折算(满分285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以综合素养成绩优先考虑。四类文化联考免试生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15名。
2015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