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录取分七个批次依次进行
⑴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共包括七类院校(专业)计划: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专业);
第三类:航海院校(专业);
第四类: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第五类: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等;
第六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第七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上述第一到第五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⑵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⑶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⑷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⑸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⑹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⑺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2.考生志愿填报形式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应届生由所在中学组织;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报名地招办组织。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3.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考生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考生只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①本一省控线上的考生于6月27日至29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②本一省控线下、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于6月30日至7月2日填报提前批本科、本一、本二批次院校志愿;③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批次公办本科第1小批、自主招生、试点学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以及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7日至29日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7月26日至30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4.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安排
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录取在8月16日至22日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注册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或http://gkzy.***)提交申请,并需按时确认。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5〕1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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