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学校长须以中学名义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学的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或以往学生报到数及进校后表现情况等因素,对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综合评审。
3、学校遴选过程应当具备以下程序:
(1)制订本校“中学校长推荐制”的实施方案并在学校公布,同时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2)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学生报名;
(3)终确定的推荐名单与推荐理由在学校公示;
(4)遴选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5)被推荐考生填写“中学校长推荐生”申请表,由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并写明推荐理由,推荐理由要明确、具体、个性化,避免使用定性描述。
4、我校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公示。
5、我校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校长推荐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预录取公示(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简章),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2015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