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按以下三个步骤申请我校注册入学:
(1)考生申请。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以“院校+专业”的方式注册我校,考生可同时填报我校多个“院校+专业”志愿。
(2)我校审核。我校依据本章程按录取规则,对提交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即为我校预录取考生。
(3)考生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必须确认我校预录取信息,注册即成功。未经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
2.我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录取,即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按语数之和、语文、数学成绩(均不含附加分)排序。
3.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考生须在2015年8月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我校审核。
(1)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经所在学校推荐,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我校自主单独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品行严重不端或不符合体检要求等不符合录取和入学条件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5年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面向普高考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