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校纪委监察处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过程、结果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三)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2015年江苏大学综合评价保障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