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月16日至20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5年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