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在广州校区所有招生专业只招收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学生周一至周五在暨南大学上课。在境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设的招生专业只招收兼读制学生,兼读制学生周六、周日或其他时间在各联合培养基地上课。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按《暨南大学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办理。
第十三条: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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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暨南大学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学习方式与上课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