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档比例:
1.顺序志愿省份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2.平行志愿省份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5%;对生源充足的省份,适当增加调档比例,同时对志愿服从的考生不退档。
(二)录取考生的成绩原则上按各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
(三)对于按考生报考志愿顺序投档的省(市、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四)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五)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绘画基础。
(六)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和填报护理学专业志愿的男生。
(七)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招生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专业一致,否则均视为放弃学校资格。
(八)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等情况。
(九)对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
1.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以上(含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2.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均为D级的,不予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统考)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5.其他要求按照江苏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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