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我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我院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三)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向我院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院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统一换领正式录取通知书,换领正式录取通知书后办理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四)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
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参加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八、相关事宜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若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本方案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