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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2015年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04:47:00 解决时间:2018-03-23 23:19

满意答案

1.奖、助学金(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助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文件规定,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

(3)学业奖学金: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教[2014]6号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名额分配侧重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

  ??????????? 2018-03-23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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