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监督监察,严格落实高校招生责任追究办法。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人员,依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级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的有关中学。
附: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印发
附:
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实现“平安考试招生”的工作目标,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制定本规定。
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校严肃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