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的级差分数原则上为1--3分,具体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若同等条件或专业级差后总分相同,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2.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上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低控制线上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高考专业课成绩的100%。
4.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吉林师范大学201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2015年吉林师范大学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