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均需达到A类地区“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按照1:1.2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到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确认,办理复试相关事宜。
进行资格确认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全日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①学生证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应加盖学院公章)。
非应届毕业生: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用A4打印纸打印,并有考生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