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四)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生须为纪检监察系统(限吉林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职人员,原则上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满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资格审查合格并同意推荐。(工作年限及年龄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8月31日)。
2015年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博士学位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