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由学校的招生学院(所)组织。复试既要考察学生历年的学习情况,又要注重对其综合素质、创新能力、业务水平以及其它特长的考核。
2.根据报名情况和录取限额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所)根据生源状况自行确定。
3.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及外语水平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由各学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的需要自行决定。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复试日程安排: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将于2014年10月15日之前结束。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所)自定,并要及时通知申请人。
5.复试时,申请人须向招生学院(所)出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参加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以及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
6.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各招生学院(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予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2015年吉林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参加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