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复试时间:2015年3月27-2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第二批复试时间: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录取进度、专业间调整等情况,组织部分学院(专业)进行第二批次和后继批次复试。
1.专业能力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复试科目见附件3);调剂考生在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调入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需加试数学。
2.英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10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如下表:
报考专业加试科目科目1科目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综合化学分析化学☆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操作系统原理程序设计内科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1.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表:
学科类别复试成绩及所占比例专业能力测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高分子化学与物理30%20%50%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硕士()艺术硕士(美术、艺术设计、音乐)80%10%10%临床医学硕士
2.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各占50%作为录取成绩。
3.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4.数学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复试面试现场将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校保卫处存档备查。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我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信息,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并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的举报和申诉,对举报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84225801 举报邮箱:jw5804@***.cn
六、考生录取确认
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我校的“待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并协助办理调阅初试试卷等手续。逾期不接受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收费
我校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由校医院统一收取体检费35元。
八、学费标准以及奖助学金体系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按年度收取。
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附件5)。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从8000元/年到12000元/年不等。
九、报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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