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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2015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2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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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9,在陕招生代码:814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628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67人,设有11个教学教辅机构,有综合实训中心8个,实验实训室219个,校外实训基地19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2个,三级乙等和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1所、汽车驾驶培训学校1所。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培训基地1个。开设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土建类6个专业群35个大专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6个,院级重点、特色专业7个。学院现有在校学生8394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邮政编码:723002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

招生咨询电话:0916-2890000 2617000 2617333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经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和专业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 2017-05-2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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