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我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2015年贺州学院定向师范生签订协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