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否则无效。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生招生办法和招生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我校推免工作具体时间进程如下:
1、9月28日—10月8日,本校或外校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注意:取得“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推免生按教育部规定只能填报我校,且只能报限定专业的一个志愿。
“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的推免生只能报一个专业的教育硕士(详见简章)。
2、10月10日左右,学院(所、中心)审核报送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需要在24小时内上网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3、10月11日—10月15日,由学院自行确定时间组织复试,并通知考生。请考生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各单位联系方式http://******.cn/showNews-449.aspx
4、10月16日前,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和《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考核表》。
5、10月17日左右,研招办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
6、11月12日左右,公布通过省招办审核通过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7、11月20日,教育部在“推免服务系统”公开推免生录取信息。
2015年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法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