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附件《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生源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的考生请在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时提交,外校报考点的考生请于11月14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4室。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1488 ,收件人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务必注明"2015年少骨报考登记表"。
附件:《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http://******.cn/uploads/file/20141011/_0728.doc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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