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教育厅杭政办函〔2013〕6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规范我校学前教育定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权利,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2015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面向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和3县市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招生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