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办法:经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生计划,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投档。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若文化总分及单科分数全部相同,则进行专业加试,择优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我院按有关规定予以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2015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育专业面向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和3县市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招生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