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等领域录取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项目管理领域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3)招生录取结束后,将按领域公布GCT成绩百分位平均值,若培养单位某个领域连续3年全国排序均在后5位(培养单位数少于50的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3位),将视情况暂停该培养单位该领域1~3年招生;录取西藏和新疆地区的考生不参加排序。
(4)对于当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应进行认真分析,属于生源问题的,应加强与企业的联系,积极组织生源;属于社会需求问题的,应主动提出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因培养单位不予重视,出现连续3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将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要恢复招生,需重新申请。
(5)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硕士生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二者不得兼报。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在职攻读硕士生。
工程硕士招生院(系)、学位类别及招生领域
(招生限额:1049人,其中项目管理不超过200人)
院系码招生院(系)名称学位类别代码学位类别名称专业领域代码专业领域名称013化学与化工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16化学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5制药工程100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01机械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6工业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4车辆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11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04材料工程12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06动力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131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07电气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140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22交通运输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170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30生物医学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5制药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8生物工程181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18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09集成电路0852工程硕士085202光学工程184自动化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10控制工程0852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0852工程硕士085240物流工程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852工程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22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4301工程硕士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953风景园林硕士095300无240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4301工程硕士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工程硕士085222交通运输工程4301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26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4301工程硕士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工程硕士085229环境工程271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4301工程硕士085214水利工程4301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300管理学院4301工程硕士085236工业工程4301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4301工程硕士085240物流工程403法学院0351法律硕士035100无407公共管理学院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125200无420教育科学研究院0451教育硕士045100教育管理440软件学院9401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940100软件工程
注意: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选择我校各招生院系(见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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