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包计划实施的前提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分级”,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根据教财〔2007〕8号文件《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三级分级的方式,完成该项工作。
(1)将学生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不困难学生
(2)将家庭经济不困难学生根据其在校表现,分为“可予奖励的学生”和“需要督导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学生在校期间的实际生活情况,将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学生”、“比较困难学生”、“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四类。
(3)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人操行评定、个人发展目标达标情况及在校期间各种表现,将学生分为“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比较困难学生”、“需要督导的特困学生”、“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和“需要督导的困难学生”。
学生认定和分级工作完成后,参与资助包计划的学生根据在校期间实际情况,分为10类,为后续资助分包做好准备。此10类学生,约占在校学生人数的70%-90%。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结合计算机系统,学校引入两个概念,一个是“静态贫困度”,根据学生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得到,反应学生的静态贫困情况;一个是“动态贫困度”,在静态贫困度的基础上,加入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学校经济资助情况,得到动态贫困度,动态贫困度实时调整,反应学生当前贫困情况和资助情况。
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资助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分级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