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在华中大学习期间,享受按华中大相关管理规定评定。学生第二学年城大(香港本部)学习,可获得城大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学金(含住宿及生活费用),并需缴付城大学费(上述金额将按年检讨或调整)。
· 学生第四年在城大深圳研究院时,除了仍享受华中大在校研究生同等待遇以外,还可获得城大研究生奖学金(金额可按时调整),以资助其生活费及学业所需等开支。
· 督导小组每年会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与修课成绩作出评核,以此为依据,从而决定学生在城大深圳研究院学习期间能否获发城大研究生奖学金。
· 学生若中途无故退学,必须在指定限期内归还曾获发的全数奖学金。
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籍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