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体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015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