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要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程监督,负责违纪违规事件的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对复试过程三级督查的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电话0571-86919140、87713515、86915055,邮箱lizhihu@***.cn)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公布学校自划线、调剂要求、复试实施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处理。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普通高校、高校、专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015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