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拟于2015年4月12日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养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 考试地点:考点设在徽商职业学院紫蓬校区。
(一)综合素养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
(二)考试: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院将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三)成绩评定: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学院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
(六)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七)5月1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院级奖学金等各类奖学措施。
(二)学院助学措施,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提供院内贫困补助。
(一)考生被我院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新生入学后不可以调整专业,不可以转学。
(二)对在自主招生报名、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四)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五)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5-68580673。
(一)、2015年3月16日(9:00)-4月8日(16:00),登陆徽商职业学院网站(http://***),网上报名。
(二)、2015年4月10日—11日9:00-16:00,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徽商职业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缴纳报名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三)、2015年4月12日上午,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养测试”。
(四)、2015年4月15日,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2015年4月20日前,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2015年4月27日—29日,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如同时被其他院校预录取,需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只被我院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七)、2015年4月29日后,在徽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2015年徽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