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三年来(含2012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课考试,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9日17:00分前携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到我校招生办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获得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将与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在我校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仍可参加3月14日的考试。
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免予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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