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被直接录取的,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加10分;获得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加5分。
2、获得国家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加20分,获得省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加15分,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加10分。
3、具有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加20分,具有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加10分,
上述1-3项,每项内加分以高项计,不重复累计。全部加分上限为20分。计入总分。
申请免试及加分的考生填写符《2015年黄山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3月13日前交我校审核(免试申请在3月9日务必上交)。
2015年黄山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