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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侨大学面向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研究生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准备完善,并提交-以下地点

2015年华侨大学面向港澳台及海外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准备完善,并提交-以下地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8 09:07:00 解决时间:2018-03-2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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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准备完善,并提交至以下地点(邮寄请统

一寄至厦门地址):

厦门: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

地址:福建省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A1106研究生院

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

泉州: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人:吴老师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404,联系电话0595-22692540

厦门: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

地址:福建省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A1106研究生院

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

泉州:

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人:吴老师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404,联系电话0595-22692540

三、录取

(一)考试方式:

报名参加华侨大学自主招收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考试,须先提交报名材料,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由华侨大学组织统一入学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参加华侨大学自主招收港、澳、台、侨及留学研究生考试,须先提交报名材料,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由华侨大学组织统一入学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取事宜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报到

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七年。

  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七年。

六、学历、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和/或学位证书。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和/或学位证书。

七、学费

1、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

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2.5万人民币/人/年;

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1.7万人民币/人/年;

2、全日制研究生

港澳台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内地(中国大陆)学生有关标准收取;

留学研究生:硕士1.7万人民币/年;博士2.5万人民币/年;

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港澳台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内地(中国大陆)学生有关标准收取;

留学研究生:硕士1.7万人民币/年;博士2.5万人民币/年;

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八、奖学金

我校为学生提供多种奖助学金:

我校为学生提供多种奖助学金:

1、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6000元/人,4人/年;二等奖3000元/人,12人/年)

★评发时间:每年10月

★评发对象:柬埔寨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6000元/人-3000元/人

(一等奖6000元/人,4人/年;二等奖3000元/人,12人/年)

★评发时间:每年10月

★评发对象:柬埔寨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6000元/人-3000元/人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3000/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评发对象:香港、澳门、华侨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

(本科生: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3000/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评发对象:香港、澳门、华侨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

3、台湾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3000/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评发对象:台湾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

(本科生: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3000/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人;博士研究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人)

★评发时间:每年12月(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评发对象:台湾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9000元/人-3000元/人

4、境外学生专项奖助学金

(全免学费、半免学费、住宿费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不超过6000元))

★复核时间:每年5月

★评发对象:招生处提供名单,主要以华裔留学生为主

★评发金额:学费减免

(全免学费、半免学费、住宿费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不超过6000元))

★复核时间:每年5月

★评发对象:招生处提供名单,主要以华裔留学生为主

★评发金额:学费减免

5、香港校友会优学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10000港币/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

★评发时间:每年5月

★评发对象:华侨大学在毕业二年内考入境内外大学研究生的香港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10000港币/人或15000港币/人

(硕士研究生10000港币/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

★评发时间:每年5月

★评发对象:华侨大学在毕业二年内考入境内外大学研究生的香港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10000港币/人或15000港币/人

6、泉州慈善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

(2500港币/人,每年20人)

★评发时间:每年5月

★评发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香港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2500港币/人

(2500港币/人,每年20人)

★评发时间:每年5月

★评发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香港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2500港币/人

7、王彬成华裔留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一等奖5000元,5人;二等奖4000元,15人;三等奖3000元,25人;单项奖一等奖2000元,10人,二等奖1000元,20人)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评发对象:华裔留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5000元/人-1000元/人

(优秀学生奖一等奖5000元,5人;二等奖4000元,15人;三等奖3000元,25人;单项奖一等奖2000元,10人,二等奖1000元,20人)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评发对象:华裔留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5000元/人-1000元/人

8、黄仲咸海外留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5人;二等奖4000元,15人;三等奖3000元,20人;助学金:一等奖2000元,15人;二等奖1000元,25人)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评发对象:华裔留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5000元/人-1000元/人

(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5人;二等奖4000元,15人;三等奖3000元,20人;助学金:一等奖2000元,15人;二等奖1000元,25人)

★评审时间:每年10月

★评发对象:华裔留学生

★评发金额:每年5000元/人-1000元/人

九、报考咨询

①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

地址:福建省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

邮箱:yzb@***.cn

地址:福建省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

邮箱:yzb@***.cn

②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联系人:康老师

地址: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联系电话:00852-25645133,传真:00852-25645557

地址: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联系电话:00852-25645133,传真:00852-2564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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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准备完善,并提交至以下地点(邮寄请统一寄至厦门地址):厦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管理中心,联系人:岳老师地址:福建省厦门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A1106研究生院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61272泉州:华侨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人:吴老师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404,联系电话05(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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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侨大学面向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研究生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相关表格请移步“下载专区.境外相关”下载):①《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②申请人身份证、护照副本各一份。港澳台考生须加附回乡证副本;华侨考生须加附侨居国居留权证明及我国驻侨居国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副本);④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副本;⑤专家推荐函(两封(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华侨大学面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报名资格(以当年主管部门公布之*新政策规定为准)
一、报名资格(以当年主管部门公布之新政策规定为准)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和外籍学生均可报考。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如下: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和外籍学生均可报考。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如下:(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华侨大学面向海外及港澳台地区报名资格(以当年主管部门公布之*新政策规定为准)
一、报名资格(以当年主管部门公布之新政策规定为准)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和外籍学生均可报考。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如下: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和外籍学生均可报考。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如下: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华侨大学面向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研究生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大学的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2.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大学的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华侨大学面向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研究生《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①《华侨大学港澳台侨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华侨大学面向港澳台及海外地区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周末及节假日集中上课
2.非全日制(兼读制):周末及节假日集中上课。(1)博士生非全日制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非全日制兼读班开班人数不少于10人;(2)学习地点:博士或硕士生非全日制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考生录取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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