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录取质量,各学院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省教育考试院、校研究生院将会同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电话:研究生院:22690922,纪检监察办公室:22693678。(责任编辑:admin)
2015年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招生纪律类似问题答案